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精神,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于6月18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资料图片)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经济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考试时长为3小时。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详见(http://www.cpta.com.cn)。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
6月18日(星期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一批次)
下午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第二批次)
(二)考点设置
为方便报考人员就地就近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的考生报名参加。
此次考试在省直和14个市(州)均设置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三、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见附件1)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在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取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二)告知承诺要求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管理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cpta.com.cn),按程序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5月4日9时至5月14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5月4日9时至5月15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5月4日9时至5月16日18: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首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提前网上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首次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省份及考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州)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1)网上提交材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材料
①具有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材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资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选择特色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81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文件)。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18日9:05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考场备有草稿纸,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产品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准时参加考试。
(三)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四)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作答时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本次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六)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rsjk.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七)考试结束60天后公布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摘录)
2.高级经济考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1日
官方通知:http://rst.gansu.gov.cn/rst/c113809/202304/169830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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