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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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件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检察和解案件,解决了困扰当事人许久的民事调解书执行问题,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9年,王某某经同村王某勇介绍,在王某国承包的工程工地干活,干活期间王某某不慎摔伤,造成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就医疗费等费用赔偿问题,王某某先后经过了仲裁、诉讼,在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国迟迟未履行调解书中的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王某国认为民事调解书违背自愿原则,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调查取证、询问相关当事人、多次与双方沟通后,发现该案具有和解的可能性。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后,两人的态度都有所缓和,均表现出和解意愿。
考虑到王某某脚伤不便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前往当事人家中为双方做和解工作。检察官分别与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安抚情绪、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也逐渐放下积攒多年的敌对情绪,将内心的不满和积怨讲了出来,解开了多年来的一些误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国当场履行支付义务,王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王某国向检察院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起沟通交流平台。下一步,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做深做细诉源治理,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标题:《民生小案不小办 法治温暖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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